




在治疗期间需监测肝功能指标(如ALT/AST、碱性磷酸酶、胆红素)及观察相关症状(如乏力、黄疸、黑尿),若出现严重肝损伤迹象(如ALT/AST>8×ULN或伴胆红素升高)应中断联合治疗。
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,若出现显著骨髓抑制可考虑调整利奈唑胺剂量或停药。
定期评估视觉功能,如有视力异常及时进行眼科检查,并根据神经病变进展情况调整药物剂量。
治疗前及特定时间点进行心电图检查,维持电解质平衡,若出现严重心律失常或QTcF>500ms应永久停用联合方案。
动物研究显示可能影响男性生育力,人类风险尚不明确。
当出现反复恶心、呕吐等症状时应检测乳酸和碳酸氢盐水平,必要时中断利奈唑胺或整个治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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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 FDA说明书,FDA更新于2024年11月22日,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scripts/cder/daf/index.cfm?event=BasicSearch.process&ApplNo=2128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