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Tarceva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9月在美国和欧洲通过审批,用于化疗失败后的NSCLC的二/三线治疗,目前已在全球超过75个国家上市。2006年4月6日中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批准Tarceva(国内也叫特罗凯)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既往化疗失败后的三线治疗。
在一项实验中Tarceva可显著性提高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生存期,中位生存期提高42.5%,一年生存率提高45%。
Tarceva效果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正确的用药方法和剂量,但是Tarceva是处方药,所以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,并仅在国家临床试验药理基地或三级甲等医院使用。
Tarceva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150mg/日,至少在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。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。无证据表明进展后继续治疗能使患者受益。
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肺部症状,如呼吸困难、咳嗽和发热,应暂停Tarceva治疗进行诊断评估。如果确诊是ILD(间质性肺病),则应停用厄洛替尼,并给予适当的治疗。
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如阿扎那韦、克拉霉素、印地那韦、伊曲康唑、酮康唑、奈法唑酮、奈非那韦、利托那韦、沙奎那韦、泰利霉素、醋竹桃霉素(TAO)和伏立康唑等药物时应考虑剂量减量,否则可出现严重的不良事件。
Tarceva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疹(75%)和腹泻(54%)。多为1度或2度,无需中断用药即可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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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 FDA说明书,FDA更新于2014年6月11日的说明书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scripts/cder/daf/index.cfm?event=overview.process&ApplNo=091002